最近因為要拿救生員證(話說現在紅會的救生員證沒啥用,不能去泳池站救生,要去站救生要拿體委會的證,考一張要1.2k貴森森…)還有最近上高級班的服務時數total要8次大*豹*溪,一次10hr…好久。不過要是覺得去了有意思也就算了,一方面站救生真的是件無聊事,就在那邊(不用真的站,也可以下水晃晃,四處走走之類),也不能做其他事情,看大家玩水(可惜這裡好像都沒啥比基尼出沒,倒是很多爸媽帶小孩,或是刺龍刺鳳的年輕人/中年人)。話說星期天我們一行人到大豹溪服勤,分配到的服勤地點是蟾*蜍*山*谷,跟之前去過的鴛*鴦*谷很像的戲水區,在鴛*鴦*谷附近。
一行人來到蟾*蜍*山*谷沒想到業者卻說車位已滿,不讓我們把車停進去,但根據其他同學的觀察,之後有其他車輛進入,我們到的時候看起來也還有蠻多位子的,大概是業者比較想賺200的停車費吧@@。這兩百停車費正是我覺得有問題的地方,畢竟,這溪也不是業者所擁有的,即便他擁有旁邊的土地(這也是個問號)也不該向下水的人收費。如果業者有權收費,那我們這些志工不就也要向業者收服務費?消防局派來的兩位消防員是否也該收費?不然用國家的資源去看顧私人營業場所也太不合理了!但另一方面來說,跟站崗的消防大哥聊天,才知道這裡的河谷並不如現在這樣平坦(現在如此平坦也是站救生無聊的原因之一,但是河谷安全應該算是好事吧^^~),每次颱風或下大雨,河谷都會回復成崎嶇不平的樣子(大自然真是可怕),消防局就會與業者協調,要業者把溪谷弄平才開放。但說這戲水區因為業者把它整理好就歸業者(但經營所需的救生員歸政府與民間)似乎也不合理,有民眾在這裡戲水發生意外又是誰該負責呢(似乎是消防局與紅會志工@@)。但也不能說業者什麼事都沒做,來這裡玩的水的人幾乎都會來烤肉(到溪邊玩一定要配烤肉@@?),但很少人會清理環境,就算有清理,也是丟到業者提供的垃圾車(蠻有趣的,烤肉前有辦法帶來山上,為何烤完肉垃圾帶不回去呢?)這種情況下要是沒有業者的清理,這裡早變成垃圾堆了吧?所以業者的收費雖然沒有合法性,但他的確做了清理與整治的動作,但有些資源卻是用了公眾資源。比較好的方法應該是政府既然要開放就要近管理的責任,維護整潔(亂丟垃圾開罰的話,罰款應該可以彌補成本吧XD)與安全(現在已經有請消防隊站崗,相信即使颱風後需要稍微整治,開幾台怪手挖一挖應該不會是太大的負擔)才能將公眾的財產還給公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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